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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(振安土木包工業)申請歇業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2/3/25
發文日期:2022/3/24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110030970號
主旨:貴公司(振安土木包工業)申請歇業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業111年03月18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、營造業法第20條暨本府111年03月14日府建行二字第1110021656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按上開說明一本府書函所示,准予貴業自111年03月14日起歇業;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振安土木包工業。
(二)負責人:李安國(身分證字號:P1018*****)。
(三)營業地址:雲林縣麥寮鄉興華村興華路22號。
(四)登記證書字號:土Q字第Q90243-000號。
三、原核發土木包工業承攬工程手冊及97年11月24日土Q字第Q90243-000號登記證書繳回作廢。
四、營造業法第21條規定:「營造業經撤銷登記、廢止登記或受停業之處分者,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,不得再行承攬工程。但已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,得委由營造業符合原登記等級、類別者,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。」貴公司若有已承攬但未竣工之工程,請依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,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振安土木包工業
副本: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雲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